各位负责人:
创新院财务运行已有半年,目前采购报销流程已全面优化并运行通畅。为了进一步提升报销效率与资金管理的规范性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、优先选用对公转账方式:在进行采购报销付款时,请优先选择对公转账方式进行支付。
2、 线上采购与报销要求:需在线上进行购买及付款的采购项目,请在报销时附上完整的网上订单截图及相应的刷卡/付款记录。
3、零星实体店采购报销:在实体店进行的零星采购,同样需要在报销时附上刷卡/付款记录。
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之处,请随时联系财务处。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!
财务处
2024年3月27日